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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和市场。

  一、坚持战略导向,聚焦做强主业

  公司成立于1992年,持续聚焦医药主业,深耕骨科、心脑血管等领域,持续强化品牌和品类建设,实现了从“羚锐”主品牌到“两只老虎”“小羚羊”等子品牌矩阵协同发展,构建起企业长期发展的护城河。

  未来,公司将立足医药主业,聚焦业务结构优化与经营质效提升,系统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将持续强化贴膏剂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可持续产品矩阵。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将系统推进产能升级,分步实施设备更新、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以技术革新全面驱动提质增效。在渠道拓展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运营体系,持续拓展新兴渠道与下沉市场,加快形成全国化、立体化的渠道网络。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不断丰富“关爱”与“健康”的品牌内涵,推动时代文化与产品的深度融合,以品质服务传递关怀,着力于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健康产品品牌。在组织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组织创新变革,激发创新活力,推进制度流程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二、以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产品创新为核心引擎,通过品牌升级、管理变革、数字化转型等措施持续激发创新和活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未来,公司将依托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中药现代化产业研究院、河南省经皮给药制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以“中药现代化+高端制剂”为核心,聚焦骨科、疼痛管理、慢性病领域,通过技术和研发创新、管理和制度创新等措施,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

  公司将积极推动科研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围绕质量控制优化、工艺技术提升、重点产品上市后再评价等,在循证医学证据、适应症范围扩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深入挖掘临床价值。公司将持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满足顾客多场景、多元化的需求。

  三、坚持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治理能力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及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建立和完善治理结构,以及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合规运营,强化内部控制,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未来,公司将推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升级,确保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强化董事会下属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更好发挥其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运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重大事项,提高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构建长效回报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红利共享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政策导向,做好相关分红规划,并将现金分红政策写入公司章程。2024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

  自2000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人民币25.44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信息。

  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导向,提升信息披露的专业度与规范性,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架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透明度。同时,持续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从各维度创新性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优化投资者意见征询机制,主动触达核心投资者群体,收集建议并同步汇报管理层,实现内外信息的高效互通。

  六、深化“关键少数”责任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始终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管理,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法规,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同时,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将公司长期发展与个人利益深度绑定,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引领公司行稳致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切实筑牢公司治理的“责任防线”。政策传达方面,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及市场动态,强化合规风险警示,确保其严守履职“红线”;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定期排查,防范风险;激励约束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激励体系,科学制定董事、高管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关键少数”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未来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动方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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