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河南天安十三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三矿”)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拟对十三矿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额5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提高十三矿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平煤股份拟对十三矿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额5亿元。增资完成后,十三矿注册资本为5.01亿元。
(二)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拟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天安十三矿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羊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5MADN5HAE3L
公司住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紫云镇张村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
(二)历史沿革
河南天安十三矿煤业有限公司注册于2024年6月2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整,由平煤股份全额出资,为平煤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前十三矿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增资后十三矿股权结构如下:
(三)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及影响
(一)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十三矿进行增资,有助于十三矿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事项系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对公司的合并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列席14人,所有在任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刘金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杨国和先生、刘兴全先生、邓五先先生、朱同功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季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焦振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正式成立,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推荐,选举焦振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正式成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主任委员)、吴昕先生、张国川先生、梁五星先生、付文龙先生、陈金伟先生、张后军先生、姜涟先生;
审计委员会:薛玉莲女士(主任委员)、朱政罡先生、陈美颖女士;
提名委员会:高永华先生(主任委员)、焦振营先生、朱政罡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涟先生(主任委员)、高永华先生、陈美颖女士。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国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聘任张国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张国川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刘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聘任刘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刘金祥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国川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聘任韩群亮先生、梁五星先生、张小牛先生、杨国和先生、刘兴全先生、邓五先先生、朱同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付文龙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张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王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王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王昕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6-00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附:上述议案人员简历
李庆明先生:1975年8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现任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焦振营先生:197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一矿矿长、党委副书记,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吴昕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平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山二矿筹建处主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公司董事长。现任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张国川先生:1977年11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梁洼事务办主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平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院长。
梁五星先生:1971年10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付文龙先生:1975年3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二矿副矿长、十矿矿长。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平宝公司党委书记。
陈金伟先生: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秘书、资本运作部(国际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张后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经营财务部总监。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华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涟先生: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瑞华咨询股份公司合伙人。现任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70)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政罡先生: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曾任香港旭日集团高级会计主管(股票代码:0393.HK);泰科国际财务经理、企业并购及重组项目经理(股票代码:美国TEL、瑞士TECN.SW);德达盖立实业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独资公司董事及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管理者代表(股票代码:美国DGLLY、以色列DELT);东莞市摩仕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师。现任晨昇(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财务共享、业财融合、企业并购、搭建标准化财务流程与内控体系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美颖女士:1982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凯荣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企业公司法、证券法,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上市公司监督治理、企业合规管理等领域。
韩群亮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一矿副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危化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小牛先生:197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一矿副矿长;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机电处处长;本公司机电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杨国和先生:196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平宝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八矿矿长、党委书记;中平招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副经理(处级),本公司瓦斯地面抽采筹备处处长、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院长,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煌龙公司董事长,首安清洁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刘兴全先生: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八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五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总监。
邓五先先生:1968年6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二矿矿长,八矿矿长、党委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安全监察部总监,煤矿安监局局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监管部总监。
朱同功先生:197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矿矿长,设备租赁分公司总经理,十一矿矿长,田庄选煤厂厂长,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金祥先生:1970年1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秘书处副处长,河南电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昕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拥有董秘资格证,证券从业和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宣传部网络科主管;本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主管、信息披露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投资者关系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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