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近期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子公司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共需补缴2018年至2023年期间环境保护税36,495.06万元及滞纳金29,239.12万元,合计65,734.1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税5,565.71万元及滞纳金16,851.64万元,合计22,417.35万元已纳入公司三季度报表。
二、补缴税款的原因
华菱湘钢、华菱涟钢的钢铁制造过程包含焦化工序,在产出焦炭的同时,也会产生煤焦油等焦化副产品,属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第四条以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需缴纳环境保护税,但在符合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排放,无需申报缴纳。
自查期间,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生产的煤焦油全部销售给下游客户开展综合利用。公司认为,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并未直接向环境排放煤焦油(如非法倾倒),而是对其进行了合理处置,并建立了完整的煤焦油产生、转移、销售台账,确保全过程受控,未向外环境直接排放,且未收到任何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非法倾倒煤焦油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协查线索,应属于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情形。因此,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以往年度未曾就煤焦油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监管部门亦未提出异议,公司不存在规避纳税的主观故意。自查期间,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也未有因上述事项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和税务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钢铁基地全部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湖南省有关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完成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已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和中钢协验收并在中钢协官网公示。
税务监管部门认为,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以往年度有少量煤焦油在销售过程中的转运手续不够完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接税务监管部门要求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先后取得并提交了下游客户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下游客户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向税务监管部门的复函,明确表示公司销售给客户的煤焦油未造成环境污染,均得到了有效综合利用。但因从公司采购煤焦油的客户涉及湖南、江西、河北、河南多个省份,公司经过沟通和努力,无法获得客户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最终按税务监管部门要求,补缴了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税事项未导致公司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80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华菱衡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升其资本实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华菱衡钢现有股东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铁”或“公司”)和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集团”)拟向其同比例增资共1.2亿元,公司出资10,309.58万元,由湖南钢铁集团零利率借款给公司,湖南钢铁集团出资1,690.42万元。增资价格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华菱衡钢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增资资金来源为湖南钢铁集团收到的专项用于支持华菱衡钢项目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华菱衡钢由公司和湖南钢铁集团共同投资,湖南钢铁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华菱衡钢为关联共同投资企业,湖南钢铁集团借款给公司、公司和湖南钢铁集团同比例增资华菱衡钢均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宇先生、阳向宏先生、谢究圆先生、郑生斌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89%,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湖南钢铁集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湖南钢铁集团由原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于1997年11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2003年,出资人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将湖南钢铁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华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控股);2010年、2017年,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将华菱控股所持湖南钢铁集团合计7.03%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2022年,湖南钢铁集团吸收合并华菱控股,成为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控股企业,湖南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为70.65%;2023年,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复,湖南发展分别将所持湖南钢铁集团2.19%和10.66%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湖南省国资委和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增资湖南钢铁集团、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湖南钢铁集团。目前湖南钢铁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湖南钢铁集团以钢铁制造为主业,另外还涉及上游钢铁辅业、资源开发、下游钢材深加工、金融投资、商贸物流领域等多元集群产业。近年来,湖南钢铁集团业务稳步增长,经营规模稳居钢铁行业前十强。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经查询,湖南钢铁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华菱衡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华菱衡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三大专业化钢管生产企业之一,在全球具有较大影响力,目前股权结构为华菱钢铁持股85.91%,湖南钢铁集团持股14.09%。
华菱衡钢拥有炼铁、炼钢、轧管、钢管深加工全流程的专业化生产工艺和国家级实验室,专注于技术、品质和服务的提升,以专业化生产为基础打造了油气用管、压力容器用管、机械加工用管三大拳头产品系列。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经查询,华菱衡钢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的必要性
本次增资资金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是湖南省支持华菱衡钢建设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的重要体现。项目将建成全球首套最大口径先进连轧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华菱衡钢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力,增强行业头部优势。本次增资能够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专项用途得到严格落实,将有利于缓解华菱衡钢资金压力,控制其资产负债率,增强其资本实力,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
五、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华菱衡钢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由华菱衡钢现有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和华菱钢铁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12,000万元,其中10,309.58万元先由湖南钢铁集团以零利率借款给华菱钢铁,再由华菱钢铁增资华菱衡钢,1,690.42万元由湖南钢铁集团直接增资华菱衡钢。增资金额中的11,958.89万元计入华菱衡钢实收资本,41.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后华菱衡钢注册资本从502,841.11万元增加至514,8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保持对华菱衡钢的控股地位,继续合并报表。增资前后,各股东出资额与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六、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同意,湖南钢铁集团以零利息向华菱钢铁提供借款用于增资华菱衡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增资为华菱衡钢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华菱衡钢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30日,湖南钢铁集团(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了《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一、借款金额与用途
1. 借款金额:人民币103,095,846元(大写:壹亿零叁佰零玖万伍仟捌佰肆拾陆元整)。
2. 借款用途:仅限乙方用于增资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不得挪作他用。
二、借款期限与利率
1. 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
2. 借款利率:本借款为无息借款,乙方无需支付利息。
三、款项支付与还款方式
1.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借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 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到期日一次性将本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甲方)与湖南钢铁集团(乙方)、华菱衡钢(标的公司)签署了《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2.1 本次增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出具的《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值为720,477.52万元。
2.2 标的公司现有注册资本502,841万元,甲乙双方本次共同按照每股1元的价格对标的公司新增120,000,000元出资,其中119,588,858元计入实收资本,411,142元计入资本公积。
2.3 本次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5,028,411,142元增加至5,148,000,000元,甲方持有标的公司85.91%股权,乙方持有标的公司14.09%股权。增资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4 甲乙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缴付全部增资价款。
2.5 标的公司自增资基准日至本次增资完成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的损益和任何权益变动,由甲方和乙方按2.3款所列股权比例享有。
......
8.1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菱钢铁和湖南钢铁集团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同比例增资华菱衡钢支持其推进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实施,可增强华菱衡钢资本实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控制华菱衡钢资产负债率。增资完成后,华菱衡钢股权结构不变,公司将继续合并其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12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267亿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组织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华菱钢铁和湖南钢铁集团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同比例增资华菱衡钢支持其推进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实施,可增强华菱衡钢资本实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控制华菱衡钢资产负债率。增资完成后,华菱衡钢股权结构不变,公司将继续合并其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湖南钢铁集团以零利息向华菱钢铁提供借款用于增资华菱衡钢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华菱衡钢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由华菱衡钢所有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和华菱钢铁同比例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签署的《借款协议》;
4、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华菱衡钢签署的《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7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5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表决票8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华菱衡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和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集团”)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对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衡钢”)同比例增资共1.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309.58万元,由湖南钢铁集团零利率借款给公司,湖南钢铁集团出资1,690.42万元。本次增资款来源为湖南钢铁集团收到的专项用于支持华菱衡钢推进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可增强华菱衡钢资本实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降低华菱衡钢资产负债率。本次增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华菱衡钢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由华菱衡钢所有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和华菱钢铁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华菱衡钢注册资本由502,841.11万元增加至514,800万元,剩余41.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权结构不变。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建宇先生、阳向宏先生、谢究圆先生、郑生斌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资华菱衡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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