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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

  “一、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54,163股股份、向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19,427股股份、向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63,620股股份、向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072,250股股份、向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38,399股股份、向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70,523股股份、向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24,513股股份、向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15,311股股份、向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2股股份、向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6,092股股份、向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65,626股股份、向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6,125股股份、向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37,605股股份、向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1股股份、向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0股股份、向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98,046股股份、向王国安发行256,906股股份、向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4,736股股份、向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843股股份、向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股股份、向钱庭栀发行28,97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向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分期发行不超过4,619,838股股份、向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1,778,022股股份、向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627,206股股份、向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214,45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三、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2,049,857元的注册申请。

  四、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48个月内有效。

  八、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同时披露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相较于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重组报告书》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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