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价值认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6人,计划自2025年12月3日起1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2,550,400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1,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6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3,271,708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本公司16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0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4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17,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12%。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价值认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6人,计划自2025年12月3日起1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2,550,4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3,271,708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由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2,469,360,728股)计算得出。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管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平煤转债”)自2023年9月22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472,455,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2,531,21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平煤转债”金额为1,427,545,000元,占“平煤转债”发行总额的49.22%。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共计28,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715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 “平煤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9年3月15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9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2、 “平煤转债”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平煤转债”自2023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平煤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8),公司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9元/股向下修正为10.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4),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由10.92元/股向下修正为9.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56),公司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06元/股向下修正为8.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4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49),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08元/股向下修正为7.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9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调整“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5-064),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1元/股向上修正为7.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4日起生效。
二、“平煤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转股情况
自2023年9月22日起开始转股,2025年第四季度共计28,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715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472,455,000元“平煤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2,531,21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02%。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平煤转债”金额为1,427,545,000元,占“平煤转债”发行总额的49.2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公司转股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由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数(2,469,357,013股)计算得出,变动后持股比例由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2,469,360,728股)计算得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375-2723076
联系邮箱:pmgftzzgx@163.com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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