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5—002号),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涉诉案件的进展公告》(临2025—032号),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5—047号)。
2026年1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京74民初67号】,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具体可查阅公司披露的临2025—047号公告中涉及《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各方无其他争议。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
依据上述调解书,以及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继续在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4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范围内对调解协议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随着本次诉讼案件调解结案,妥善化解了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各相关方的诉讼风险。新泰钢铁后续将与芜湖信晋协商办理解除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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