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 拟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 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达股份”)于2026年1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通知,福达集团已于近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4367号),福达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7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本次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福达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福达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了《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及《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法定孳息为本次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 中德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福达集团-中德证券-25福达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 福达集团及中德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福达集团预计将向担保及信托专户划入其持有的福达股份股票35,923,567股,约占福达股份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56%(具体数量基于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前一交易日福达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计算,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4、 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德证券名义持有,并以“福达集团-中德证券-25福达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 在行使表决权时,中德证券将根据福达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持有公司343,134,040股,持股比例为53.15%。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福达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07,210,473股,持股比例为47.58%;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5,923,567股,持股比例为5.56%。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福达集团本次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