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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产业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本合伙企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菲微”),楠菲微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或“基金管理人”)以及包括公司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在内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用于专项投资楠菲微部分股份。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4,08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0196%;公司的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53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2.9902%,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人募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为满足合伙企业后续投资运作及业务发展需求,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增加部分有限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等事宜,并签署了《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该次新增合伙人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4,080万元相应增加至人民币13,025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未发生变化,出资比例由49.0196%调整为15.3551%;公司的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30 万元未发生变化,出资比例由12.9902%调整为4.0691%。

  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已经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取得了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已完成资金募集,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实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3,025万元。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与楠菲微及相关方签署协议,对楠菲微进行增资人民币11,900万元,已完成增资款的支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的通知,楠菲微已完成本次增资事宜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出资金额人民币11,900万元,占楠菲微注册资本的1.819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在合伙企业后续运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该投资事项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管理状况,督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 元/股(含)。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 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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