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31.6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6,956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3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68.4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5078%。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73,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917股,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自2023年10月30日起,“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由18.62元/股调整为18.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芳源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73,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917股,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芳源转债”共有人民币31.60万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6,956股,占“芳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3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芳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4,168.40万元,占“芳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507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自2023年4月3日起,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的股票。此次可转债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因此并未造成公司总股本变动。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芳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5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芳源转债”已触发《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芳源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自2023年10月30日起,“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由18.62元/股调整为18.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84元/股),已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18.63元/股),则本次“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芳源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1日
至2026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芳源转债”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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