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与公司参股公司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动新能源”)于2024年5月签订《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正蓝节能向跃动新能源采购10套600kWh锂电池、10套525kWh锂电池两种动力电池系统,含税金额合计为1,183.35万元。
后因项目实际需要,正蓝节能与跃动新能源签署《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将《销售合同》约定采购的10套600kWh电池产品更换为20套770kWh电池产品,合同总金额由1,183.35万元变更为2,431.3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京能远景领金智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远景”)2025年支付租金时点有所迟延,结合电池市场价格日趋下降的趋势,且跃动新能源对京能远景与正蓝节能的融资租赁合作承担回购义务,2025年5月,正蓝节能与跃动新能源签署《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将770kWh电池产品的单价由原定的92.40万元变更为69.3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由2,431.35万元变更为1,969.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临2024-056、临2025-084、临2025-100)。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正蓝节能与京能远景已就《京能远景双碳物流电气化项目新能源服务协议》签署补充协议(二),对京能远景此前电池租赁欠款偿还安排、调整电池租赁周期等事宜作出约定。基于前述协议安排,正蓝节能于近日与跃动新能源签署《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二) 主要内容
1、乙方已知晓,甲方与京能远景已通过京能远景双碳物流电气化项目新能源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项下约定的20套770kWh电池租赁期限变更为5年。”
2、双方同意:
1)主合同增加:770kWh电池产品质保期为5年,自产品交付使用起租之日起计算。
2)主合同增加:乙方知晓甲方与京能远景签署的《京能远景双碳物流电气化项目新能源服务协议》(该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的具体情况,同意自主合同项下770kWh电池产品交付京能远景租赁使用之日起5年内,若京能远景未按该协议向甲方按期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二个月(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有租赁产品进行回购,770kWh电池具体回购价格为:每块电池回购金额为69.3万减去甲方实际收到京能远景足额租金的月份*1.08万/月。若京能远景在与甲方的租赁业务过程中,京能远景实际租赁产品(或部分产品)期限少于(含)5年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对该部分产品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为:每块电池回购金额为69.3万减去甲方实际收到京能远景足额租金的月份*1.08万/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京能远景欠付租金之日起至乙方电池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损失,该损失以回购电池总价*年化利率10%计算。
3、补充协议(三)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补充协议(三)中明确所作修改或增加的条款之外,主合同、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各方应继续遵守主合同、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其他条款,履行主合同、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其他义务。
4、补充协议(三)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