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工业”)向中国银行申请单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公司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宁波良品铺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金额:1.5亿元。
4、 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授信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7、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良品工业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良品工业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业务的开展制定了完善决策、执行流程。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03.15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6.7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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