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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电化转债”自2025年12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51,900.00元“电化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5,130股,占本次“电化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8%。

  未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电化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86,948,100.00元,占“电化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化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根据相关规则和《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电化转债”转股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31年6月15日,当前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

  二、“电化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5年12月22日到2025年12月31日,“电化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519张,转股数量为5,13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869,481张。自2025年12月22日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工作部联系电话:0731-5554404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

  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国投”)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分别认购“电化转债”1,438,339张、617,993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9.53%、12.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收到电化集团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电化转债”5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68%。本次变动后,电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振湘国投合计持有“电化转债”1,536,332张,占发行总量的31.55%。

  本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4,870,000张;

  2、上述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报备文件

  1、电化集团出具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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