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股的比例为1.24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525元/股,最低价为30.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4,67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6-002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WI Harper Fund VII”)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权益变动如下: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WI Harper Fund VII所持股份数量由6,677,592 股增加至9,348,629股,持股比例由8.35%变动至8.38%。
2024年10月21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7,9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9,348,629股减少至 8,470,729股,持股比例由8.38%减少至7.59%。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9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30,7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8,470,729股减少至6,240,029股,持股比例由7.59%减少至5.59%。
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5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63,198股,所持股份数量由6,240,029股减少至5,576,831股,持股比例由5.59%减少至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2024年6月13日的总股本80,010,000股测算;
2、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1,536,629股测算。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股份被动增加(转增)、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I Harper Fund VII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6日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芯晟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吴海滔在美芯晟的任职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5,36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6,677,592 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35%,为美芯晟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5,576,83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WI Harper Fund VII所持股份数量由6,677,592 股增加至9,348,629股,持股比例由8.35%变动至8.38%。
2024年10月21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7,9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9,348,629股减少至 8,470,729股,持股比例由8.38%减少至7.59%。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9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30,7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8,470,729股减少至6,240,029股,持股比例由7.59%减少至5.59%。
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5日,WI Harper Fund VII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63,198股,所持股份数量由6,240,029股减少至5,576,831股,持股比例由5.59%减少至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2024年6月13日的总股本80,010,000股测算;
2、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1,536,629股测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美芯晟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美芯晟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吴海滔
签署日期: 2026年 1 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吴海滔
签署日期: 2026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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