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4月29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6年2月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6年2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6年境外(地区)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
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国内节假日休市外,下述基金在2026年境外(地区)主要市场节假日将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下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香港地区
1、适用基金范围
注:上述基金仅列示基金主代码
2、暂停时间安排
注:1、上述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期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美国
1、适用基金范围
注:上述基金仅列示基金主代码
2、暂停时间安排
注:1、上述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期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建议定投申购的投资人在设立定投协议时避开上述日期 ,以免导致当期交易失败。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香港联交所节假日或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节假日发生变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及其他特殊情况,或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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