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其中2,500万元由公司与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三层301、302、303、310、311号商业房地产为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其余2,5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哈尔滨银行协商,多多药业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担保方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反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FC20250102961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12月16日的抵押价值总价为5,575万元人民币。
多多药业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被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以上经审计财务数据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2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多多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反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三层301、302、303、310、311号商业房地产(X京房权证朝字第1224447、1224509、1224436、1224459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62521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747.83平方米。上述抵押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2,055.6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面净值合计为1,569.90万元。
本次抵押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三年至债权确定之日,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催收费用)等。上述全部债务除本金外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担保金额:5,000万元。
(二)公司与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抵押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抵押权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3、抵押物: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三层301、302、303、310、311商业房地产;
4、抵押反担保范围: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财产处置费)。
(三)公司与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反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担保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乙方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5、保证范围:多多药业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多多药业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多多药业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保全费等)。
上述有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五、其他
1、此业务用途为多多药业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多多药业的收入。
2、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公司为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多多药业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4、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多多药业78.82%股权;因其他主要股东并未参与公司经营,故此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24%和25.3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5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4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多多药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多多药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4、多多药业《反担保书》;
5、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鑫正融资佳木斯分公司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7、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FC20250102961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6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为北京华素向邮储银行申请2,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北京华素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002、003、004、005)。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本次股东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0日、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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