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梁龙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51,851,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7,458,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4人,代表股份4,393,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人,代表股份4,329,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2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3人,代表股份4,103,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848,015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51%;反对5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64%;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8,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15%;反对5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00%;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8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0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53%;反对4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4%;弃权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72%;反对4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5%;弃权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6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64%;反对5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6%;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26%;反对5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07%;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5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7%;反对5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8%;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0,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53%;反对5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64%;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86,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0%;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8%;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45%;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95%;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0%。
表决结果:通过。
3.04《对外投资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5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54%;反对5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8%;弃权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5,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08%;反对5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29%;弃权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6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49%;反对5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3%;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41%;反对5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46%;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3%。
表决结果:通过,陆正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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