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2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1月20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1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备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 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3、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4月25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8月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装建设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且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之日起至股东会作出新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决议之日止。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7年5月22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龙吉生先生、龙韵致女士、庄展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兴亮先生、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兴亮先生、刘志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兴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刘志勇先生为资深法律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选举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时结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吉生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农工大学生物生产学博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8年就职于日本技术开发株式会社环境设施部,先后担任主任、课长、部长;2004年至2008年兼任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创立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至2013年8月任康恒环境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康恒环境董事长、2014年10月起至今任康恒环境首席执行官、2022年4月起至今兼任康恒环境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龙吉生先生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国家城乡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国际固体废弃物协会成员。2012年至2025年,先后荣获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本人控制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亿股股份,本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龙韵致是父女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龙韵致女士,1991年6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INSEAD欧洲工商管理学院MBA。曾任普华永道(日本)咨询公司M&A部门高级咨询顾问、上海医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高级经理;现任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资中心总经理助理、国际财经中心总经理助理。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小红女士是母子关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庄绪初是本人叔叔,现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粱是本人堂弟。除上述关系外,本人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庄展鑫先生: 198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装置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周和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极数充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中装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深圳市禀证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小红女士是母子关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庄绪初先生是本人叔叔,现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是本人堂弟。除上述关系外,本人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兴亮先生:1975年12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1997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江苏海洋大学经济管理系科员、副主任科员;2006年7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嘉兴学院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7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7月至今,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志勇先生,1974年6月生,学历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省某检察院检察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惊破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省领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济南泰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山铭影业(山东)有限公司监事、济南上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尚水环保设备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因事态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2026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小红女士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拟提名龙吉生先生、龙韵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庄小红女士提名庄展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以上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恒涔拟提名张兴亮先生、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提名的独立董事中张兴亮先生与刘志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调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内容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且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之日起至股东会作出新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决议之日止。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相关撤销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已满足上述规则要求:一是重整计划已全部执行完毕;二是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重整相关风险已完全消除。因此,公司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实质消除,符合申请撤销的法定条件。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吉生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农工大学生物生产学博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8年就职于日本技术开发株式会社环境设施部,先后担任主任、课长、部长;2004年至2008年兼任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创立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至2013年8月任康恒环境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康恒环境董事长、2014年10月起至今任康恒环境首席执行官、2022年4月起至今兼任康恒环境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龙吉生先生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国家城乡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国际固体废弃物协会成员。2012年至2025年,先后荣获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本人控制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亿股股份,本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龙韵致是父女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龙韵致女士,1991年6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INSEAD欧洲工商管理学院MBA。曾任普华永道(日本)咨询公司M&A部门高级咨询顾问、上海医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高级经理;现任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资中心总经理助理、国际财经中心总经理助理。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小红女士是母子关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庄绪初是本人叔叔,现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粱是本人堂弟。除上述关系外,本人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庄展鑫先生: 198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装置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周和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极数充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中装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深圳市禀证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及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小红女士是母子关系,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庄绪初先生是本人叔叔,现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是本人堂弟。除上述关系外,本人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兴亮先生:1975年12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1997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江苏海洋大学经济管理系科员、副主任科员;2006年7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嘉兴学院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7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7月至今,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志勇先生,1974年6月生,学历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省某检察院检察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惊破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省领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济南泰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山铭影业(山东)有限公司监事、济南上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尚水环保设备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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