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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金祥、钱犇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1月6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以上合并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公司发行的“锡振转债”可转债持有人无锡君润、钱金祥、钱犇将持有的“锡振转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004,000张,占“锡振转债”发行总量(5,200,000张,下同)的19.31%。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持有274,923,000元人民币面值的“锡振转债”,转股价格为22.64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63.71%。截至2026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锡振转债”1,004,000张,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持有174,523,000元人民币面值的“锡振转债”,转股价格为22.64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62.52%,触及1%的整数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可转债发行及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和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3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锡振转债”,债券代码“111022”。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配售“锡振转债”3,401,230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5.41%。

  (二) 可转债的持有变动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截至2026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锡振转债”1,004,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9.31%。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锡振转债”1,745,23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3.56%。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5,200,000张;

  2、 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持有274,923,000元人民币面值的“锡振转债”,转股价格为22.64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63.71%。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截至2026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锡振转债”1,004,000张,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持有174,523,000元人民币面值的“锡振转债”,转股价格为22.64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62.52%。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均为225,5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0,086,216股的64.42%;

  2、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合计持有权益比例系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股东持有的可转债对应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余额对应股份数量)计算;

  3、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锡振转债”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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