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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1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另一类份额,转换规则遵从注册登记机构业务规则。

  2、转换费用的计算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当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具体公式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

  (2)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申购补差费=Max{【转出净额/(1+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转出净额/(1+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率,0}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固定申购费。如果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费=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固定申购费。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在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本公司以及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基本规则

  (1) 基金转换的转换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换入基金份额类别须为同一个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并且基金管理人允许该相关转换基金份额类别的互相转换。

  (2)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3)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态,转入方的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

  (4)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 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只能一次性赎回或转换。

  (6) 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按照分笔计算各笔的转换费用。

  (7) 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申请受理当日(T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8) 当接受某笔或某些基金转换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基金转换申请。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份额类别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二、适用销售渠道

  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适用基金及基金份额类别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份额类别(名单如下),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类别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本业务,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注:基金份额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份额类别开通本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份额类别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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