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 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匀市侨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0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飞”)。调剂后,都匀侨盈可使用的担保额度预计由6,500.00万元调减为5,500.00万元,南昌侨飞可使用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南昌侨飞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南昌侨飞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南昌侨飞的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因都匀侨盈与南昌侨飞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进展情况

  南昌侨飞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有效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7,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961.1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88,038.85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961.1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87,038.8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2.营业场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江边开发区17号商业办公楼第1-2层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江珲珲

  5.成立日期:1987年7月2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85837664XM

  7.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货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事代客外汇买卖(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8.关联关系:建设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建设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经路8号506房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MA7J4KFQ1Q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南昌侨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昌侨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南昌侨飞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2.借款人: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4.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南昌侨飞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南昌侨飞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5,768.3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3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93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3%,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