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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9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2026年1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42,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85,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合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928,4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1、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单位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减持方式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首次卖出股份的第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单位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南通元龙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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