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实施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因过渡性安排,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总额合计约为1.53亿元。
●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14万元,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0.79亿元(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公司在以16处自有门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13家“书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后,以16处自有门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资产,分为“资产包一”和“资产包二”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其中,“资产包一”涉及的8处自有门店(合肥安徽图书城、合肥南七书店、巢湖新华书店、庐江书城、六安皖西书城、芜湖图书城、安庆图书城及滁州新华书店)的全部相关权益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以不低于国资管理部门备案通过的评估值转让给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中信皖新阅嘉一期私募投资基金,最终权益受让方为资产专项计划“中信皖新阅嘉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根据相关约定,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原经营上述门店的公司下属公司将拥有继续以市场价格分别租用上述8处物业继续用于门店经营的权利,相关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拥有继续优先租赁上述物业的权利,以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权益转让及后续相关手续及所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72、临2016-073、临2016-075)。
2016年10月,公司经营上述门店的全资子公司六安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芜湖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家下属公司)分别与“资产包一”涉及的8处门店物业所属的项目公司(合肥阅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悦佳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租赁8处门店物业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租期自2016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其中第1-12年租期为不可撤销租赁期,第13-20年租期由合同双方协商确认。
2020年1月20日为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第一个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照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租赁)先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再及时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皖新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门店物业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临2020-002、临2020-003)。
2020年1月21日,皖新租赁已完成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全部证券份额的转让登记手续,受让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上述全部证券份额转让完成后,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与8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2023年1月18日为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第二个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照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皖新租赁先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再及时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因此,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门店物业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临2023-002、临2023-003)。
2024年3月11日,皖新租赁已完成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全部证券份额的转让登记手续,受让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上述全部证券份额转让完成后,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与8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由于2026年1月19日为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第三个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拟继续由皖新租赁先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后,再尽快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由于过渡性安排,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门店物业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合计约为1.53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皖新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过渡性安排,皖新租赁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资产及权益,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其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2493,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合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3H1D,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10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合肥悦佳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1XX5,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1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悦佳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3E7W,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12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5.合肥阅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2A86,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04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6.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2Q9P,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7.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468D,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J1P4H,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17号互联网产业园8栋一楼106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下属公司租赁的8处门店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设有抵押,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的定价
2016年10月,公司5家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持续执行。合同签署时各方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市场调查报告,同时也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综合协商确定交易标的金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后《房屋租赁合同》将继续执行,无需另行签订协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8家项目公司为出租人甲方,5家下属公司为承租人一乙方;皖新租赁为承租人二丙方。
(二)租赁标的
共8处门店物业,具体明细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租日)至2036年9月30日,其中第1-12年租期为不可撤销租赁期,第13-20年租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第12年租期到期之前,需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第13-20年的书面文件。如乙方续租,租金按照约定标准支付;如乙方未续租,则由丙方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自2028年10月1日起承租租赁物至2036年9月30日。
(四)租金
租金费用根据市场化租金水平确定。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总额合计约为1.53亿元。
(五)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并于每个自然年度末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本年度房租。
(六)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以确定的价格租赁相关物业,能够获得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皖新租赁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仅是过渡期的安排。目前,皖新租赁正在积极与意向受让方就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事项进行商谈,待完成资产及权益转让事项后,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事项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安排,公司通过签署长期租赁合同,能够获得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6-00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向董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6年1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皖新文化广场48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
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2026年1月7日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现金管理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前期现金管理授权情况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皖新传媒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公司在规定授权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目前,前期授权的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952,97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5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42,007.77万元。其中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亿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2,007.77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三、本次现金管理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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