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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8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一、 参股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1、 近日,公司的参股公司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光”)的控股股东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对安徽吉光进行增资,同时安徽吉光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投资方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原点”)。天禄科技对安徽吉光投资4,333.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780.53万元,元禾原点对安徽吉光投资3,0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17.49万元。本次安徽吉光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902.35万元扩大至人民币43,300.37万元,公司及安徽吉光其他原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2、 公司放弃相关优先认购权事项已于2026年1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3、 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902.35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梅坦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东路1918号(苏滁现代产业园-期)8号物业楼403-134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增资扩股定价依据:股东按每一元注册资本价格1.1461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各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增资的有关情况

  (一)元禾原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善则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96,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6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二路266号18栋2单元22楼22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与元禾原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天禄科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坦

  注册资本:11,031.83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9日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照明、光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精密机械零部件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与天禄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三: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四: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五:苏州毅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六: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1根据丙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将丙方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9,023,530.00元增加到433,003,682.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980,152.00元;

  1.2本次增资价格经各方一致协商确定,为1.1461元/1元注册资本;

  1.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1) 甲方一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7,805,264.00元,认购价为人民币43,330,000.00元(本次增资款项43,330,000.00元,其中37,805,264.00元计入丙方注册资本,5,524,736.00元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2) 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174,888.00元,认购价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本次增资款项30,000,000.00元,其中26,174,888.00元计入丙方注册资本,3,825,112.00元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2、丙方按照本协议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33,003,682.00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3、出资时间

  3.1甲方应对丙方履行出资369,023,530.00元的实缴义务,并提供全部实缴出资的实缴凭证;

  3.2甲方、丙方履行完毕上述出资义务后,甲方一、乙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款一次性足额存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3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账之日即视为丙方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4、在下列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甲方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其在本协议的出资认购义务,丙方和原股东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一、乙方的增资:

  4.1丙方已提供全体股东作出的股东会决议,甲方一以外的原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增资,并一致同意放弃相关优先认购权;原股东一致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增资,并一致同意放弃相关优先认购权;

  4.2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或丙方有负面影响的公司财务、市场、法律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4.3丙方及原股东分别且单独的就其各自在本协议所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均为真实和准确。丙方及原股东已经履行、遵守所有本协议签署之日应履行和遵守的约定事项及义务。

  4.4丙方原股东已履行完毕其对丙方的出资义务。

  5、本次增资款项仅用于:丙方的正常经营需求。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债务,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非经丙方按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批准,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6、丙方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7、甲方一、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后,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8、在上述股东会上作出相应决议后20个工作日内,丙方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9、丙方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1、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12、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

  (1)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股东会/主管部门批准。

  (2)本协议各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四、本次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方针及适当控制风险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放弃权利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定价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实际研发成果、研发能力和后续发展规划等因素,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各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协商一致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洪涛先生、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胡春明先生、陈志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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