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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