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熙生物
股票代码:688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
邮政编码:100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持股比例减少至5%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蕾娣)
(4)出资额:1,20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6F6G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年11月11日至2036年11月10日
(9)主要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10)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华熙生物外,国寿成达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5年11月5日,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633,5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1.00%,减持数量不超过4,816,782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1.00%,减持数量不超过4,816,782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2月23日(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已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少其拥有华熙生物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熙生物股票28,936,504股,占华熙生物总股本的6.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4,083,913股,占华熙生物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华熙生物的股份总数共计4,852,591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074%。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6年1月7日。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熙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华熙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大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成达”)根据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作出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寿成达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4,08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00%,国寿成达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国寿成达无一致行动人。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国寿成达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8,936,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寿成达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4,08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00%。
因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国寿成达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为国寿成达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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