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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与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机场地产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6月2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9,074.52元(已由上诉人建艺集团预交),由上诉人建艺集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1,96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的股东孙昀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孙昀先生计划在自披露股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孙昀先生已于2021年2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昀先生不是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孙昀先生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昀先生已履行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孙昀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孙昀先生不是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违反其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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