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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琳女士

  6、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6人,代表股份199,76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3,70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5人,代表股份6,0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5人,代表股份6,0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5人,代表股份6,0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8,895,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6%;反对6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0%;弃权1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1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996%;反对6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09%;弃权1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黄献律师、杨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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