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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02

  

  股东钱明颖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德科立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钱明颖女士;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582,854股,占德科立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6年1月9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德科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钱明颖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5%,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582,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1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国泰海通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国泰海通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国泰海通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582,854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582,854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国泰海通

  联系部门:国泰海通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ibd_ecmdkl@gtht.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38032666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德科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德科立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0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4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3%。上述股份中550,97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于2023年8月9日上市流通,24,960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取得的股份,并于2025年6月30日上市流通,165,291股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周建华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32%。

  近日,公司收到周建华先生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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