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10日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5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阮静波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沃健先生、赵万一先生、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沃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沃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补选丁兴成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与阮静波女士、茹恒先生、周杰文先生、阮加春先生、阮光栋先生、马东方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 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丁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丁兴成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兴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兴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丁兴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兴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丁兴成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丁兴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兴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丁兴成先生简历》
丁兴成,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研究院执行院长、科协主席,主要从事染料及精细化学品、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基金,浙江省教育厅、国家火炬计划、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SCI收录1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48项,授权发明专利27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
丁兴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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