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桥铝电”)、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汇投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信天昂”)、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信铝”)、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宏泰”)、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岳投资”)、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铖锌铖”)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向魏桥铝电、嘉汇投资、东方资管、中信金融资产、聚信天昂、宁波信铝、济南宏泰、君岳投资、天铖锌铖发行新增股份的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1,096,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8%,张波先生、张红霞女士及张艳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31,118,202股,魏桥铝电持有公司11,335,057,1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98%;山东宏桥持有公司261,096,605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魏桥铝电,实际控制人仍为张波先生、张红霞女士及张艳红女士。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宏桥直接持有公司261,096,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8%,魏桥铝电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魏桥铝电持有公司11,335,057,116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86.98%;山东宏桥直接持有公司261,096,605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山东宏桥和魏桥铝电合计持有公司11,596,153,721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88.99%;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魏桥铝电,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其他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4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英文名称及英文简称相应变更,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二、 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0号)核准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从单一铝深加工业务向集电解铝、氧化铝及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业务于一体的公司转型。为进一步突出公司主业,重塑企业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证券简称变更为“宏桥控股”,英文名称及英文简称相应变更,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预核准。本次拟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7.10条规定,更有利于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势、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匹配,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是公司管理层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行为。本次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存在与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相同、相似或者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本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公司将根据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进行相应修改。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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