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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

  至2026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黄海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1月29日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卓序先生、黄海先生、王凯先生、于天文先生、陈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军先生、钱行先生、鲁建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皆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外,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卓序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任浙江双力集团电动滚筒厂经营厂长;1997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湖州德马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0%股份,并通过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和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海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财务控制主管、财务部副经理,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4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凯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电机部主任;2007年8月至2015年7月,任雷勃电气(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莫安迪(苏州)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兼任莫安迪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兼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7%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于天文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吉林油田热电厂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上海冠恒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力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天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和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陈勇先生, 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研·斯坦福中国企业新领袖培养计划”项目执行主任、北京市东城区产业与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精一众行科技有限公司及精一正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军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湖州市审计事务所,1999年9月原湖州市审计事务所改制为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担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分管事务所财务、审计、评估工作至今,2023年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钱行先生,195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至今任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鲁建厦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州物流装备与技术研究院院长、工业工程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负责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物流管理和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与管理分会委员,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物流工程分会理事长,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鲁建厦先生一直从事智能物流优化理论、智能物流装备与技术开发、工厂布局与物流系统设计等科研与教学工作。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等多项智能物流20多项纵向项目,主持了多家大型企业工厂与物流规划、智能物流装备产学研合作项目。发表了SCI、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教材)2部,参加研制国家(行业)标准2项,获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60余项。主持省部级教材、产学研合作项目、课堂教学方法等项目10多项,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建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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