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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魏会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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