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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6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2名,代表股份275,38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272,51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78名,代表股份2,86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注:本公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反对1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弃权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反对1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弃权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俊男、刘星佐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6-00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独立董事彭松先生、倪洁云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继续向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租赁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22楼的房屋,作为公司在深圳市的办公场地使用。每年租金不超过168.65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租金和期限范围内签订租赁协议等文件。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保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的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三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选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及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投保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者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固态电池领域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30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6-00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租赁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22楼的房屋,作为公司在深圳市的办公场地使用。每年租金不超过168.65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租金和期限范围内签订租赁协议等文件。

  2、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1B二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限制项目);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有水

  2、经营及发展状况

  金和成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住宅地产、商业地产、产业地产、城市更新等综合开发于一体的房地产企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79,523.06万元,净资产7,763.6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0.61万元,净利润-548.6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金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金和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履行能力分析:公司与金和成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管理所需,金和成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较好,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22楼,所有权人为金和成,房屋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租赁标的建筑面积1,756.68平方米,用途为办公。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以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公司与金和成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不动产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22楼,计租面积1,756.68平方米的不动产出租给乙方进行使用。甲方承诺、确定并保证对以上租赁标的享有所有权,不存在瑕疵或纠纷,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任何承租权。租赁使用用途为【总部办公】。

  2、租期及租金

  租期共计36个月,即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为零月。自2026年01月01日开始计租。

  计租期月租金标准为80元/平米/月,即140,534.40元/月。共计租金5,059,238.40元。前述租金中不含物业费及水、电等其它费用。

  3、支付时间、方式

  承租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乙方应以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向甲方预先交付租金,并在下一计费周期开始的前5日内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首次计租期租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后的15日内支付完毕。

  4、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15天的宽限期,从第16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万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予以同意,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6个月租金,并全额退还押金。

  6、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且双方签署交接手续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办公场地系由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同时以市场价格确定房屋租金,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金和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金和成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我们认为,租赁办公场地系由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租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6-00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

  量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备案、环评、安评等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融资。如果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拖延项目的建设进度。

  4、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增加公司负债。

  一、投资概述

  1、根据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固态电池领域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

  2、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2号办公楼1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1.67%,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控股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4、项目性质:租赁厂房改造建设

  5、项目建设内容:建成年产2GWh固态电池的全工序生产线。

  6、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含设备设施采购、厂房改造装修、厂房租金等)约9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融资。

  7、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工期预计为24个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增加公司负债。但从长远来看,如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投产,对公司产业布局和经营业绩将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备案、环评、安评等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方式融资。如果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拖延项目的建设进度。

  (4)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5)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虽然目前已有订单,但暂未形成长期稳定收入,对公司整体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6-00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1月2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6年0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0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01月2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登记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惠明 郑云梦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三)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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