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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计划与印尼当地公司PT Astrindo Nusantara Infrastruktur Tbk.(以下简称“ANI”)组成联合体PT QiaoYin Bersinar Consortium(以下简称“联合体”),拟参加到印度尼西亚主权投资基金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发起2个地区的垃圾发电项目招标,其中联合体股权占比为侨银股份持有90%,ANI持有10%。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以联合体名义开具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总金额为6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公司为上述投标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为联合体投标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联合体于印度尼西亚的大茂物地区(茂物市及茂物县)基于环保技术的垃圾发电处理项目(BUPP PSEL)业务合作伙伴遴选项目投标需求,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以下简称“五羊工行”)申请开立反担保保函,由中国工商银行印尼分行转开投标保证金保函不超过3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约为人民币1,242.97万元(以2026年1月12日汇率,1元人民币折合2,413.58印度尼西亚盾),保函自2026年1月12日起生效并于2026年7月31日终止,被担保人为公司与ANI组成的联合体PT QiaoYin Bersinar Consortium。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联合体的担保额度为6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约为人民币2,485.93万元(以2026年1月12日汇率,1元人民币折合2,413.58印度尼西亚盾),公司对联合体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联合体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约为人民币1,242.97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3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约为人民币1,242.97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2.营业场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1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卢凤华

  5.成立日期:1999年7月22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3839862F

  7.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融产品;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外汇交易服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该项目仅限分公司选择)

  8.关联关系:五羊工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五羊工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联合体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PT QiaoYin Bersinar Consortium

  (2)股东情况:侨银股份持股90%,ANI持股10%

  (3)联合体暂未完成工商注册,故目前无财务数据。

  2.ANI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PT Astrindo Nusantara Infrastruktur Tbk.

  (2)管理董事会授权签字人:Mr. Michael Wong

  (3)成立日期:2007年4月19日

  (4)注册编号:AHU-AH.01.09-0305779

  (5)发行资本:6,188,478,841,700.00印度尼西亚盾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部塞蒂亚布迪区东库宁安区梅加库宁安西路III段10.1-6号,索波德尔B座办公楼21楼

  (8)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采矿配套活动;总公司业务;管理咨询;煤炭制品工业;基础化学工业;天然气及人工煤气采购

  (9)财务数据:2024年度,营业收入56,296.87万美元,总资产169,020.24万美元。

  五、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联合体PT QiaoYin Bersinar Consortium

  3.受益人:印度尼西亚主权投资基金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2026年1月12日起生效并于2026年7月31日终止

  6.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

  7.担保范围:联合体因未履行招标文件、提案请求以及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导致受益人发出的不超过30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的书面索赔。

  六、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联合体提供担保,系为满足投标业务的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公司持股联合体的比例为90%,为联合体的保函开具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联合体投标项目的需要,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ANI作为联合体持股10%的少数股东对联合体影响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联合体投标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7,011.3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8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93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3%,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反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123,49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郭倍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2月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持股比例由 30.22%减少至 29.72%。

  近日,公司收到郭倍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郭倍华女士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44,4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1,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6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1,454,974股减少至117,889,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72%减少至28.85%。

  郭倍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刘少云、韩丹、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珑欣”)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0,807,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2%,其中郭倍华持有121,45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刘少云持有公司股份118,159,101股,占总股本的28.91%;韩丹持有公司股份3,021,890股,占总股本的0.74%;盐城珑欣持有18,171,047股,占总股本的4.45%。本次减持后,刘少云、韩丹、盐城珑欣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郭倍华女士持股数量由121,454,974股减少至117,889,574股。本次减持完成后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241,612股,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3.82%减少至62.95%,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权益变动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倍华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郭倍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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