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15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81人,代表股份81,293,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5,973,334股)的比例为43.712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4,75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194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5人,代表股份6,542,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182%。
(二)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79人,代表股份14,593,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8473%。
公司部分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在境外设立合资工厂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禄生、林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