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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傅宝善先生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02号),因傅宝善先生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立案系对傅宝善先生的个人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傅宝善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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