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降低公司重要原材料铜、银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由“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调整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本次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降低公司重要原材料铜、银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由“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调整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调整后的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调整后的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调整后的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 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交易期货期权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期权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
3、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可行性分析
1、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的公司期货期权管理小组,作为从事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
3、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运营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期权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由“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调整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防范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本次调整业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降低公司重要原材料铜、银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调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0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由“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调整为“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0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6年1月29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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