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姚本霞和徐文豪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变动调整,现委派陈丹萍接替徐文豪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姚本霞和陈丹萍。
二、 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陈丹萍2014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二)陈丹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
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叶继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549,97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6.3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52,589,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含),届时将另行披露相关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叶继跃先生通知,获悉其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叶继跃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继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549,97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6.32%。其配偶张桂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923,0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30%。叶继跃先生及张桂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9,473,0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62%。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3. 过往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先生及张桂玉女士过往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为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认可公司长期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新投资者。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以及历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4.转让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不高于52,589,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含)。
5.转让期间: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具体股份过户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个月内完成。
6.转让价格:交易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先生及张桂玉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叶继跃先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50%。
(4)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先生及张桂玉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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