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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星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如王星海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补选王星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星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王星海先生简历

  王星海,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3年获浙江大学药学学士学位,2008年获复旦大学药物化学博士研究生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主管;2010年3月至今,在盟科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历任高级项目主管、化学部负责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在MicuRx(HK)Limited任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以及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在上海盟科医药(香港)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星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28股股份,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6)。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 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7、2025年3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完成该部分股份归属的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3月25日上市流通。

  8、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归属期内,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归属;2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C”,其在本次归属项下对应的个人考核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77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2亿元,但未达到1.4亿元,公司2024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IND(含新增适应症)申请为1个,故本次归属公司考核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将对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832,871股。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832,871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月3日发出,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星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亮先生为副总经理、郭萃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奉竹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22,889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ZHENGYU YUAN(袁征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本次归属期内,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归属;20名激励对象的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C”,其在本次归属项下对应的个人考核层面归属系数为50%;本次归属公司业绩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董事会决定相应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87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ZHENGYU YUAN(袁征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召集人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聂安娜女士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更好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奉竹女士(简历附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奉竹女士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奉竹女士简历

  奉竹,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2020年6月至2025年7月,历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33)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高级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奉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组织调整的需要,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战略性调整,具体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郭萃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郭萃女士的资格审查亦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卢亮先生简历

  卢亮,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获南京工业大学制药与工程学士学位,2009年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学位,2015年获香港科技大学海洋环境科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在东台市济民生物制品厂担任技术员;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在国药集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担任项目主管;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在香港科技大学担任研究助理;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盟科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技术员;2016年1月起,历任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总监,目前任公司质量总监。2020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卢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郭萃女士简历

  郭萃,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学士学位,2024年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20年3月至2024年6月,在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财务控制总监;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萃女士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及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郭萃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622,889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5,521.0084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3) 授予价格:5.00元/股

  (4)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19人、预留授予73人

  (5) 激励计划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 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相应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C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6)。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 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7)2025年3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完成该部分股份归属的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3月25日上市流通。

  (8)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股份取消归属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归属;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C”,其在本次归属项下对应的个人考核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130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9,000万元,但未达到1.0亿元,公司2023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IND(含新增适应症)申请为3个,故本次归属公司考核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75%,将对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262,835股。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89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ZHENGYU YUAN(袁征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分别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5月17日,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3月26日,因此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本次归属期内,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归属;20名激励对象的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C”,其在本次归属项下对应的个人考核层面归属系数为50%;本次归属公司业绩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董事会决定相应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8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17日

  (二) 预留授予日:2024年3月26日

  (三) 归属数量:622,889股

  (四) 归属人数:100人

  (五) 授予价格:5.00元/股

  (六)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八)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首次授予归属对象与预留授予对象有一人重复,故二者加总与归属总人数有差额。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1名,除56名(累计)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部分放弃参与本次归属外,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00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6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的382,189股和34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的240,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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