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6,953,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857,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6,953,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857,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6%。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13,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52%;反对8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9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3,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52%;反对8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9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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