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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剔除已实际回购股份350,000股后,公司表决权数量为103,010,000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袁凌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苏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蕾、孙良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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