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为“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开户进展情况,及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盛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晓静、史兴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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