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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

  广发证券作为公司IPO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指定李武、赵英阳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继续对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近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并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9号)。鉴于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本次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李武、刘敏溪。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刘敏溪(简历见附件)接替赵英阳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IPO募集资金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均为李武、刘敏溪。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赵英阳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敏溪: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入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参与爱乐达IPO、天邑股份IPO、爱乐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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