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因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资助对象”)减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宁波市雅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湖置业”)未完全收回5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形成182,721,618.37元无息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和金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公司董事会也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被资助对象进行减资,注册资本由32亿元减少至10亿元。在减资过程中,雅湖置业未完全收回5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被动形成182,721,618.37元财务资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和金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系因被资助对象减资且雅湖置业未能完全收回减资款而被动形成财务资助182,721,618.37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被资助对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雅湖置业与上海鹏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合营企业,持股比例各占50%,合作开发房产项目。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是由被资助对象减资且雅湖置业未能完全收回减资款而被动形成,双方未签订相关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系被资助对象减资且雅湖置业未能完全收回减资款而被动形成,不存在被资助对象或者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被资助项目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6-003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新昊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纺科”)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新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巢湖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新昊纺科与农业银行巢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控股子公司互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新昊纺科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安徽新材料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新昊纺科
2、债权人:农业银行巢湖支行
3、被担保人:安徽新材料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安徽新材料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昊纺科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是保障业务合作信誉与合同执行的基础,能有效满足金融机构的信用增级要求及合作方的履约信任需求,避免被担保人因担保缺失面临资金短缺或业务推进受阻的问题。与此同时,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属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在业务、资源及利益上高度绑定,被担保人的稳定发展直接关系担保人的长期利益,此次担保是双方协同互助的体现。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55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其中: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50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1%;
子公司互保的担保额度为4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
公司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1,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1%。
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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