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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逢光、张秀杰、LIN YI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6人,不属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全体委员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系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基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6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均为2025年的相应数据。

  注2: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上表中所列为子公司的,可向上在其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4: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2、日常关联交易豁免审议情况

  为提高审议决策效率,当未来公司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时,若同时满足“(1)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交易”与“(2)未触及‘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确保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情况下同关联人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注2: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联营企业提前偿还借款50.0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杭州博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属于正常性业务,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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