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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5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辞任人员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贵松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刘贵松先生的辞任申请自董事会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后生效。

  (二)辞任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刘贵松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已达到最长连任期限。

  为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刘贵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刘贵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 辞任相关安排及影响

  (一)任职衔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分工调整方案:由袁淑仪(Yuen, ShukYee)女士接替刘贵松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秦桂森先生接替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刘贵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重大决策制定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专业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贵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贵松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且公司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成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有效解决了其辞任可能引发的专门委员会合规性问题,因此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亦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贵松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需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刘贵松先生的辞任申请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后续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作高效。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任期届满辞任相关职务,同意对独立董事刘贵松辞任后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Gerald G Wong先生、赵海波先生、张杰先生、赵宏伟先生、秦桂森先生,其中Gerald G Wong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秦桂森先生、赵海波先生、袁淑仪(Yuen, ShukYee)女士,其中秦桂森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姚明龙先生、袁淑仪(Yuen, ShukYee)女士、秦桂森先生,其中姚明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淑仪(Yuen, ShukYee)女士、Gerald G Wong先生、姚明龙先生,其中袁淑仪(Yuen, ShukYee)女士为主任委员。

  本次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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