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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俞杏英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卢枫青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重华、李宜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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