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聚焦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9号”)持有公司股份49,50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中阅聚焦9号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阅聚焦9号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5,868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阅聚焦9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中阅聚焦9号在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中阅聚焦9号持有公司股份43,80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6-00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谢雷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注的表决情况

  

  注: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议案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振兴、王卫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