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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研硅”)控股股东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以下简称“RS Technologies”)持有公司股份327,0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6%;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福建仓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北京有研艾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艾斯”)持有公司股份384,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0,0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RS Technologies和仓元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运营资金需求,RS Technologies和仓元投资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RS Technologies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仓元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5,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因RS Technologies为公司控股股东,仓元投资为其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RS Technologies和仓元投资对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所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有的有研硅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有研硅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有研硅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有研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有研硅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有研硅上市前股份。

  3、在有研硅上市后6个月内如有研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有研硅上市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有研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若有研硅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有研硅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有研硅的股份。

  7、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8、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有研硅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有研硅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有研硅,则有研硅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有研硅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RS Technologies、仓元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运营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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