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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

  本次担保债权人及担保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各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信息对公司下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销商进行资质审核,筛选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的、愿与公司共谋发展的经销商推荐给指定银行。如被担保人存在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可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被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被担保人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有12个月(含)以上的连续、稳定的业务合作记录,未出现重大纠纷和违约情况;

  (二)被担保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件,证件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被担保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情况稳定,依法纳税,无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

  (四)被担保人应提交资产负债表,需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及信用等级,当前无逾期担保或异常担保,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五)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基本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已确定的担保协议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000万元,单个经销商不超过700万元。有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销商,公司将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具体根据公司调查情况确认。

  (四)资金用途:担保账户资金需专款专用,仅限用于购买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被担保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拟申请银行授信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筛选,经销商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财务状况,需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拟申请银行授信的经销商需定期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财务报表、其公司章程、其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被担保的经销商需为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相关人员提供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反担保相关手续需按规定及时办理,确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可防、可溯;

  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指定银行协商约定相关事宜,具体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指定银行及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指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旨在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加速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同发展与共赢。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8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029.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5%。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实际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1,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26.00万元。2025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276.24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0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026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保障、支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公司关联方拟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以上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与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相关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需向关联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额度已计入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并经公司本次会议审议,该担保费用符合市场水平。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董事会认为:2026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6-003)。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旨在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加速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同发展与共赢。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6-004)。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科技”)、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基于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安庆诚泰、泓泰科技、从化兆舜、安徽集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98,125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泓泰科技、从化兆舜、安徽集泰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6-005)。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2月4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06)。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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